日前,从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2021年我区共为1413名符合代缴条件困难群体人员按200元/人/年的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82600元。为178名困难群体按2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缴费补贴35600元。
区社保服务中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巩固社保扶贫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政策精神,为符合条件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发放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该中心对省人社厅下发和本区新增低保对象、特困群体、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员“四类”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比对,并将比对后的数据与区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对接核实,再将数据下发至各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通过上门入户、电话了解等方式进行三次核实确认。确定代缴名单后及时提请区政府落实代缴资金,积极协调区税务部门完成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