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15:59信息来源:掇刀区民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严格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助力民政领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工作例会研究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抽调有经验的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较好地促进了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2023年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主动公开了机构简介、规划信息、财政资金、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组织、安全生产)、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决策预公开、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政府督查、审计报告、回应关切)、权责清单、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存在信息虚假、信息出错或不完整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暂时未开设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我局不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办理流程,通过法律顾问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件进行法治审核,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以多种方式进行社会评议,并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无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未产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未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以及连续性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学习力度,重点宣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二是加强热点公开,深化回应关切,对热点问题快速反应并及时公开回应。三是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干部职工主动提升服务水平。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部分栏目的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注重政策文件或项目本身的公开,但对实施成果公开不够。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转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使工作人员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共主办区政协提案2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围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及群众关注的民政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政策落实等相关信息公开,2023年共公开18条公益事业建设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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