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4-01019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6-06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申报流程】掇刀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4-06-06 15:44信息来源:掇刀区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处自主购机、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供货单位与生产企业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一式3份(供货单位、生产企业各存1份,1份交区农机部门),并开具全额机打发票,发票备注栏中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车架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行驶证(牌证管理的机械)、购机者银行卡(账户)等,自主通过“湖北农机补贴APP”申请补贴,并上传购机者资料,购机者签署告知承诺书。机具核验岗责任人通过“湖北农机补贴APP”,采用信息化核查补贴机具,核验人员应按照《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流程(试行)》有关要求,对购机者享受购机补贴政策的合规性进行核验,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久铭牌”,人机合影,并填写《荆门市掇刀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核验人员应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写明核验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实现购机者线上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三)补贴公示。购机信息采集岗责任人定期对已核实的受益对象和补贴机具信息,通过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掇刀区农机手之家微信群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公示中反映有异议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处理。

(四)资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实施岗责任人将编制好的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报送到区财政局复核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受益对象的银行卡中。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经营组织的银行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

(五)退货处理。凡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经销企业应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提交作废该申请。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应将补贴款退还财政部门,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并加盖公章、经销企业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后方可退货,同时须及时告知区农机局。退回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部门纳入当年补贴资金计划,继续使用。退货档案材料由经销企业交区农机局保存。

(六)资料归档。每年年底,补贴档案管理岗责任人将补贴对象的纸质档案按照“一户一档”制进行整理、装订、归档。每份购机者购机档案内容包括: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1份);②购机者身份证双面(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购机发票复印件;④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⑤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地址:荆门市掇刀区农机局(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724-87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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