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综合协调安排区委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统筹区委的各类会议,办理上级党政机关会议通知及上下级党政机关和区直单位来电;负责区委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区委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准确、快速地传达区委领导同志的有关意见和要求。
2.负责上级党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抓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汇总工作;负责区委各项重大决策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
3.及时、准确、保密、全面地向市委、区委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情况。
4.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组织和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提供依据;负责起草、审核区委主要领导讲话材料和以区委名义向上级报送的重要文稿;负责收集、整理、提供综合性资料,编辑《决策参考》。
5.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综合协调、年度计划、调查研究、台账管理、督办检查等工作。
6.负责区委区政府对有关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处理的协调、指导工作,完成上级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7.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学习和教育活动,负责区直机关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培训;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的建立、改选,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党组织及党员的表彰工作;指导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全区党史资料的征集、编写、研究、宣传和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以及镇村志、部门志的审查验收、备案等工作。
9.对全区档案工作进行培训、监督和指导;负责接收全区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资料,并进行统一管理。
10.负责制发区委及区委办公室公文;负责指导全区党委办公室系统发文办理工作;负责编辑《区委大事记》。
11.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管理区委及区委办公室的印章;负责全区的公文交换工作。
12.管理全区党政系统的机要密码通信;负责上级三密文件的传递及全区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检查工作。
13.负责区四大家的接待工作,并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做好接待工作。
14.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指导全区的信访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委办公室部门及内设机构
区委办公室设14个部门:区委政研室、区直机关工委、区主体办、区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区国安办、区委机要局(区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区保密局、区信访局、区委党史办(区方志办)、区档案局、区接待办、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区长专线办公室。12个内设机构:区委总值班室、区委督查室、区委信息室、区委常委工作办公室、区委法规室、区委办综合一科、区委办综合二科、区委办综合三科、区委办综合四科、区委办文书科、区委办秘书科、区委办机要保密科。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统筹协调:1.健全完善区领导周工作预安排制度,加强与上级党委相关处(科)室的沟通联系,强化对区人大、区政府、化工园、区政协办公室,常委所在部门,各镇(街道)的统筹协调,及时通报情况,统筹推进工作,确保区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有序推进。2.统筹全区重大会议召开和重要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规模、时间。3.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加大值班检查力度,随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应急信息第一时间准确掌握,第一时间研判报送、第一时间反馈传达。
(二)督查督办:1.健全完善工委(区委)重大事项重点专项督办机制,对全区“四大家”联席会、区委常委会、专题会、“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会议议定事项实行重点督办。2.健全完善日常工作归口督办机制,明确督办任务分工和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牌督办、归口催办,定期通报落实情况。
(三)参谋辅政:1.加强调查研究,突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掌握真实情况和群众真实想法,为工委、区委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2.对工委、区委关心关注的问题,超前谋划,做好调研成果的储备和转化运用。3.加强重大文稿起草把关工作,把上级方针政策与本地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把文稿的主题主旨和基层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联系起来,努力提高以文辅政的水平。
(四)信息采编报送:1.加强信息采编报送工作,使区委重大决策落实、重大活动开展等情况得到及时上传下达,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得到及时反映,工作中的好做法、新经验得到及时推广;定期开展信息采编专题培训,提升信息员撰写信息的质量水平;做好紧急信息、重大信息和敏感信息报送工作。
(五)公文处理及办文办会:严格执行文风会风专项整治要求,从严控制文件数量、规格和篇幅,每月进行督办检查和总结,确保全年文件总量同比上年精简;及时指导各地各部门公文办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
(六)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每周定时督办全区信访工作系统运行及运用情况,采取见面沟通、通告等形式;切实做好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两会期间及重要节点时期的信访维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上门督办化解。
(七)党史(方志)工作:1.完成《掇刀年鉴(2019年卷)编纂出版工作及《湖北要览——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修订送审工作;完成《中共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组织史资料》初稿编纂工作;开展一次党史、区情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八)档案管理:1.严格档案目标管理验收标准,提前介入,对各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复查)单位进行检查督办,确保各单位达到验收标准。2.推进档案馆库建设,严格管理进馆档案。3.按照省市安排,完成开发区建档任务。
(九)机要保密工作:加强对重点涉密单位的保密检查,督促各级保密组织和部门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完善制度,从严要求,不留死角。加强保密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十)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做好2019年党员纳新工作及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防范控制处理邪教(国安办)工作:深入开展防范处理邪教斗争,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及维护重点领域国家安全。
(十二)接待工作: 1.细化接待标准,强化接待管理,规范化、程序化。
(十三)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制定区委主体责任落实清单,督导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制定责任清单,协调区领导开展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三、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64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0.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63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增加3.55万元,基本持平。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支出64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9万元。
3.部门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内收支与2019年预算内收支基本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区委办行政运行经费70.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支出明细:办公费6.2万元、印刷费21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2.88万元、劳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07.2万元,其中:货物类131.2万元,服务类7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0.2万元。原因分析:主要是准备为新档案馆购买设备和软件等。
(四)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固定资产总额296.65万元。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区委办项目经费173.18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区委办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