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3、部门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四)资产占用情况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区妇联是党领导下的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区妇联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进行业务工作指导。
2、组织、指导全区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助培养和选拔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拟定有关妇女儿童规章,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儿童工作的状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业的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妇女干部培训,提高妇女干部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7、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掇刀区妇联现有编制4个,其中行政编制2个,全额事业编制2个,军转干部1名,用工额度2名,实有在职人员7人。主席1名,副主席1名,区妇儿工委专职副主任1名,办公室副科级干部2名。区妇联机关内设办公室2个部室,综合科和办公室,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妇联。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注重思想引领,深入开展巾帼大宣讲活动。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妇女十二大、省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精神,通过新闻宣传、视频转播、“故事汇”巡讲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
(二)全面提升素质,积极推动妇女建新功创新业。扎实推进“巾帼脱贫行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活动,重点帮扶留守妇女、贫困妇女家庭等群体。
(三)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加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力度,加大对困难留守妇女、残疾妇女、单亲母亲、老龄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力度,持续开展农村“两癌”贫困母亲查、救、治工作,适时召开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会。
(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妇联组织基础。持续推进妇联系统改革,推动各级妇联组织、妇联干部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发挥“妇女之家”、“妇女微家”作用,加强“网上妇联”建设,推动线上和线下两条战线、实体和虚拟两大空间共同开展妇女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妇女儿童的实际成效。
三、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84.2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84.28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8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5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3.53万元,增加4%。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84.2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84.28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原因分析:主要是增加用工额度人员2名,增加公用经费开支0.88万元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区妇联在职人员经费6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7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2.05万元,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4.5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其中:货物类2万元,服务类5万元。
(四)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区妇联资产总额2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1万元(包含公务车处置应收款17.1万元),固定资产7.8万元。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区妇联2019年项目支出共20万元,其中:妇联工作经费16万元、“妇女之家”创建活动经费2万元、妇儿工委办公室专项经费2万元。根据区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区妇联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