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循环产业园管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3、部门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四)资产占用情况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园区职责
(1)制定园区的发展规划;拟定和执行园区有关招商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园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园区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和解散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指导、监测、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2)指导园区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汇总编报园区年度进出口指标。
(3)编制园区招商资料,做好招商项目的策划分析和推介包装,负责项目档案库、外商资料库和海内外招商网络的建立与管理。组织、实施并参与各类招商活动,传递发布招商项目信息。
(4)组织入园项目的审核、考察、接待、洽谈、签约和统计工作。
(5)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负责投资项目选址、报批、税务登记、工商注册、商品检验、土地规划等手续办理服务工作。
(7)负责园区内各类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8)负责协调投资项目年检、纠纷处理等后续服务工作。
(9)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园区管委会内设“四部一中心”,及综合办公室(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招商部、规划建设部、财务部、行政服务中心。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增强素质,提升能力
1.强化政策理论学习。
2.强化业务能力提升。
(二)紧扣中心,服务大局
1.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2.科学调度,提质增效。
3.注重调研,当好参谋
(三)突出核心,抓好党建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2.狠抓意识形态建设。
3.切实完善日常管理。
4.扎实改进工作作风。
三、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438.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94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44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08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支出438.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38.94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44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46.08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减少原因分析:2019年由于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7.1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区政府办运行经费1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支出明细:办公室8万元;邮电费2万元;其他1.04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其中:货物类10万元;服务类10万元。原因分析:今年减少购买设备。
(四)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我办资产总额385.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万元,固定资产106.29万元。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办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