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掇刀区项目和企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掇刀区项目和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荆门市掇刀区高新区管委会7楼704办公室;邮编:448000;电话:0724-6094668;传真:0724-6094668)。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荆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区项目和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掇刀区项目和企业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今日掇刀等公众网站和荆门日报、荆门晚报等媒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信息。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提高人员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明晰责任,规范公开流程;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工作,拓展公开渠道,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