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发挥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全区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统战部、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全区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管控和意识形态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统一领导全区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8、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统一领导全区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全区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0、统一管理全区对台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济工作以及掇台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处理我区涉台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联系台湾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
11、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区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2、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领导区侨联党组、指导区侨联工作。代管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区委统战部机关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一股、综合二股。
(三)单位基本情况
区委统战部是区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加挂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区民宗局、区工商联、区侨联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共有在职人员13人。
二、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6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78万元,其他收入8.16万元。2018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5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27万元,其他收入5.89万元。比上年增加10.78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了侨办、成立了区非公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增加了人员,增加了工作经费。
2019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7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3万元。2018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56.18万元,比上年增加22.9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了侨办、成立了区非公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增加了人员,业务量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数261.7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93万元。
(三)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13万元,比上年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机构,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18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人1批次1.45万元。
2、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90人8批次0.68万元,比上年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机构,业务量增加。
3、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为0。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7.7万元,主要包括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沙发、办公桌椅等。
(五)2019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2万元,主要是打字复印印刷支出0.22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62万元,其中:办公费1.41万元、印刷费0.22万元、邮电费0.22万元、差旅费1.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45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劳务费1.59万元、委托业务费86.90万元、工会经费4.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7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38.47万元,增加60.91%,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了侨办、成立了区非公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增加了人员,增加了支出。
(七)说明公务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本年度单位公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0。
(八)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部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45.25万元,其中:1、政治特别费8万元;2、区工商联工作经费10万元;3、区宗教事务工作经费5万元;4、区民族事务工作经费5万元;5、台办工作经费3万元;6、党外人士培训费2万元;7、各民主党派工作经费7万元;8、侨联工作经费2万元;9、宗教人员养老保险费1.25万元;10、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经费2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怵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未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用于县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县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生产的结余资金。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