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制订全区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规章制度、区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统计局于2005年6月份成立,内设办公室、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工业和能源统计科、农村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和贸易外经统计科、服务业科7个职能科室,下设地方统计调查队、普查中心、计算站和统计执法监督局4个二级单位。
二、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1、决算收入总计512.0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28.02万元,为区统计局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83.99万元。
(3)年初结转资金45.44万元,为实拨资金账户年初余额。
2、决算支出总计为507.1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7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普查业务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3.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保障改革方面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50.26万元,主要是实拨资金账户年末余额。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1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8.02万元,占83.6%;其它收入83.99万元,占16.4%。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47万元,占70.68%;项目支出148.72万元,占29.32%。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57.4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长12.6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7.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74万元,占9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万元,占4.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8万元,占1.87%,住房保障支出13.87万元,占2.73%。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0.32万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下降65.6%。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为零,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等事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零,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全部上交。
3.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与2018年相比下降30.4%。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下降30.75%,全年公务接待4次45人。
四、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掇刀区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万元,用于增人后的办公设备的购置。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掇刀区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57万元,比2018年增加12.1万元,增长6.56%,主要是由于我局增人增资及全区工资普调所致。
五、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末,我局资产总额112.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8万元,无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99.99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我局开展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火炬统计、住房调查等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掇刀区统计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基本支出:指用于县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县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掇刀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