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0-01062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9-2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掇刀区政法委2019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9 13:53信息来源:掇刀区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政法委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指导协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区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全区见义勇为工作。

4、负责全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5、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6、指导协调全区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7、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8、协调指导全区反邪教工作。

9、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区政法智能化建设。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的工作。

10、代管掇刀区法学会。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办、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2、执法监督股。负责与各地和区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依法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健全加强党内执法监督的工作方法和运行机制,针对突出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3、维稳指导股。统筹协调处理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项,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事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敏感期、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庆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协调督办重大涉稳问题化解和处置,参与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对全区维稳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4、综治督导股。负责调查分析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区直部门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牵头负责市委对掇刀综治考评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对区直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考核。指导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负责协调推动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协调各地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5、反邪教协调股。负责调查研究全区涉邪教问题,掌握全区邪教和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并提出对策措施。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6、政治部。配合区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全区政法系统有关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宣传和政法文化建设等工作。日常工作由执法监督股承担。

2019年,掇刀区委政法委实有人员14人,其中:在职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全额事业4人、工勤1人、差额事业0人、自收自支0人、临时聘用2人、其他0人(明细:聘用0人、“三支一扶”等);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决算总收入485.27万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6万元,其他收入48.6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4.7万元。2018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4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75万元,其他收入36.59万元。比上年减少160.07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及项目经费分流。

(二)2019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92.5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17.41万元,项目支出17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2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7.37万元。2018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79.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6.2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54万元,项目支出:233.66万元。比上年减少186.85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人员经费与项目经费均减少。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全年公务车购置及运行预算内支出1.62万元,共有公务车3辆,平均每辆公务车支出0.54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62万元。支出总额比上年下降了0.3万元,下降了18.5%。

3、公务接待费决算。全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内支出0.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33%。其中公务接待12次,接待90人。接待费支出总额比去年下降了49%。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9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数为97.02万元,其中汽车类资产48.19万元,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沙发、办公桌等其他固定资产类48.83万元。2019年新增资产0.07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41万元。   

七、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1个,总资金158.05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八、说明公务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本年度单位公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3。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

      全年公务车购置及运行预算内支出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62万元。

十、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财务人员无持证上岗,需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培训,以便更好开展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怵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未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用于县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县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生产的结余资金。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掇刀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