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0-01065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9-2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掇刀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9 13:59信息来源:掇刀区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环保局是政府综合管理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也是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

(二)内设机构情况及下属单位

区环境保护局成立于2007年7月,主管全区环保事业的区政府组成部门,核定行政编1人,全额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职人数7名。

区环境监察大队属环保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2名,实有在职人数21名。

区环境监测站成立于2008年2月,属环保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实有在职人数3名。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度决算收入比上年减少60.1万元,主要是省级环保项目资金减少。2019年度决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21.4万元,其中:1、因为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增加159.1万元,2、环保项目支出增加96.06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三公经费支出0.92万元,比上年减少4.99万元,原因:1、2019年进行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4.68万元,2、接待费减少0.31万元。

四、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46.04万元,比 2018年减少150.26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为是各项车改、会计制度改革以及人员变动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掇刀区公务车改,环保部门车辆2辆上交机关事务平台。年末公务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10.57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5.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费5.37万元。

(四)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无。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无。

(六)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数

无。

(七) 说明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

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6批次,约110人次。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区财政局有关要求,2019年掇刀区环境保护局所有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五、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上述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怵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未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用于县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县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生产的结余资金。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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