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0-01073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9-2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9 14:15信息来源:掇刀区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四)拟定全区公路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区农村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公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制定公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区财政性交通投资预算,对区政府投资的交通固定资产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八)指导全区公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公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内设4个机构:办公室、计划建设科、综合运输科、财务审计科。

2019年核定编制人数 9人,其中:行政编制 5 人,事业编制4人。

2019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 7人,其中:行政编制5 人,事业编制 2人。

三、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4700.376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3558万元。

2、其他收入2680.0205万元。

(二)支出决算5167.171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交通运输支出2235.893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支出及各项交通项目建设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93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及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68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0.83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一般债券支出502万元。还有其他支出2411.5708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270.9036万元。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6.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合计6244元,其中公务接待一批次为2019年4月“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考核接待,餐费720元,涉及人数8人。商务接待五批次金额5524元,涉及人数33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合计33437.02元。其中燃油费20000元,维修费7570元,保险3876.02元,过路过桥费1991元。会议费0.13万元,培训费0.58万元。本部门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本年度因公出国(出境)一人次,为赴台湾进行考察调研,费用14500元。

五、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9.88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6.35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2.4173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2019年,交通部门所有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29.51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六、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上述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怵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未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用于县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县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生产的结余资金。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掇刀交通局决算公开表.xls



掇刀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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