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0-01091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9-2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荆门市掇刀区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9 15:04信息来源:掇刀区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轮训除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区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以外的其他科级干部、科员和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后备干部,培养理论骨干。

3.承担公务员初任培训、轮岗培训、晋升培训和更新知识等培训。

4.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学业和表现进行考核、考察,提出使用建议,提供学员毕业档案资料。

5. 协助市委党校做好各类班次在本区范围内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组织部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教务股、组织股。

二、2019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88.04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88.04万元。

(二)支出决算69.19万元。

教育支出38.8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万元。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区委党校2019年新成立单位,当年未产生“三公”经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区委党校2019年新成立单位,仅购买2个保险柜,价值1900元,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2.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区委党校未占用国有资产。

       3.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区委党校有一个重点项目,党员干部培训,在独立前该项目在区委组织部,故2019年当年无重点绩效评价。

4. 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区委党校2019年新成立单位,当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区委党校2019年新成立单位,当年未产生“三公”经费。

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区委党校无公务用车,也未购置车辆。

7. 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区委党校无公务用车。

8.说明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区委党校2019年未产生国内公务接待。

9.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区委党校2019年发生办公费用2.04万元,用于办公、物业管理等。

六、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上述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怵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未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用于县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县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生产的结余资金。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委党校2019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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