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0-01092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9-2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2019年荆门市掇刀区医疗保障局决算

发布日期:2020-09-29 15:08信息来源:掇刀区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机构设置

2019年掇刀区医疗保障局分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基金财务监管和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和1个二级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掇刀区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3人。医保服务中心设全额事业编制19人,实有财政事业编制人员20人,聘用人员3人。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贯彻落实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职责权限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依据职责权限组织制定全区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和医用耗材价格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出国人员,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没有产生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原属事业单位医保局进行车改,2019年年初车辆已停止使用,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未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

四、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 决算总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总计371.7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55.49万元,其他收入16.28万元)。

(二)决算总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总计35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23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53万元,为行政和事业单位生育、工伤保险及养老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74.66万元,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及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住房保障支出9.0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关于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我局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9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培训差旅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我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总额9.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2019年固定资产原值82.6万元,累计折旧76.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1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组织对1-2专项经费等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较为合理,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六、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购置、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车租用费等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人员支出包含工资及津贴,公用支出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填列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掇刀区医疗保障局0824)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荆门市掇刀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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