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㈠、主要职责:
1、负责政协掇刀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2、负责政协掇刀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协调区政协领导的政务活动和政协机关的日常工作。
4、负责区政协委员视察、学习、调研及有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和建议案等。
5、负责区政协提案收集、处理及督促办理工作。
6、参与区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负责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委员及有关单位的联谊、联系和协调工作。
7、负责区政协各类公文的制发、各种文电、信函和信访的处理工作。
8、负责区政协的宣传报道、信息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
9、负责接待各地政协组织来我区学习、交流、参观、考察。
10、承办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
区政协机关设办公室和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联谊委员会和委员工作委员会等8个专门委员会,2016年设立区政协委员服务中心。
区政协是独立核算的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3个,全额事业编制3个,工勤编制1个,2019年末实有退休人员11人。
二、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决算收入666.06万元,比上年增加23.68万元,主要为增人增资、精准扶贫工作等。
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预算支出696.81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52.86万元,主要为增人增资、奖金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86.33万元。
1、基本支出532.05万元。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2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89万元。
2、项目支出154.2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3.50万元,政协会议40.78万元。
3、2019年部门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18.27万元。
三、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决算中,财政资金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经费12.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全年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共支出9.65万元,共有公务车6辆,平均每辆公务车支出1.61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及维护支出9.65万元,比上年减少20.26万元,降低67.7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区委的相关规定,强化公车管理,实行公务车改革,减少了公务车辆支出费用;二是未新添置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决算。全年公务接待费共支出3.0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23.94%。全年公务接待15次,接待420人次,比上年略有减少。今后,政协机关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对公务接待的事前审批及事后审核制度,合理安排公务接待地点及用餐陪同人员,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四、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5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0.5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其他用车共计6辆,共计19.91万元
4、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政协机关对2019年度16个预算项目支出全部实行绩效管理,涉及资金154.28万元,实现全覆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立项规范,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区政协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项目支出:指县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生产的结余资金。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协掇刀区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