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镇(街道)、产业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
3、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7、协调开展火灾防治工作以及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8、协调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0、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油气长输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3、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4、承担区应急委员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灾害应对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17、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水利和湖泊局在水旱灾害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水旱灾害防治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综合协调开展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
(2)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编制水利设施防汛应急预案、干旱灾害应急管理预案;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3)必要时,区水利和湖泊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区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的职责分工,执行区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二)机构设置
区应急管理局设下列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综治、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建议提案、档案、调查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人才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全区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有关重要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2、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镇(街道)、产业园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协调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与现场保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协调全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股。协调城镇、农村、森林、草场等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地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调查处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承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度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5、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全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地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依法调查处理工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承担工商贸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度工作;负责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负责全区油气长输管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法调查处理其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其他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度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7、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承担全区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统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度。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三)人员编制
区应急管理局现共有工作人员21名,其中行政编4名,机关事业编17名,区用工额度3人,聘用人员1名。
二、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57.89万元,较上年增加199.93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和应急管理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27万元,其他收入125.72万元,年初结转47.90万元。
2019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78.20万元,较上年增加68.14万元,增长原因:人员和应急管理费用增加。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9.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5万元。
2019年年末结转结余179.6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51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4.2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5.90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46.92万元,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8.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5万元。
2019年末结转结余63.2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5.05万元,比上年增加2.75万元,其中:
1、2019年因公出国(境)为0万元。
2、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7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增加原因:因机构改革,我局新增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救灾、应急、地震等多项职能,上级检查次数增加,因此招待费高于2018年。
3、2018年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2.30万元,比上年增加1.59万元,增加原因:2018年年初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2辆执法用车移交给区综合执法用车保障中心集中管理,我局由保障中心保障执法用车,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费用。2019年初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机关服务中心同意,将其中一辆执法用车鄂H1936A委托给我局使用,费用自理,所以2019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高于2018年。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45.92万元,比2018年初增加4.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工作人员一名。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3.4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98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2.50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57.07万元,无形资产0.2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价值18万元。单位无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无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数:
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75万元,全年共接待62批次、687人次。
(八)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预算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56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万元,执行数为56万元,100%完成预算,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上述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怵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未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用于县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县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生产的结余资金。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