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内设办公室、综合股、法规税政股(人事教育股)、预算股、预算绩效股、经济建设股、行财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债务金融股(掇刀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产业发展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等13个职能股室,下设农村财政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监督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会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等6个二级单位,下辖化工产业园、团林铺、麻城、白庙、掇刀石等5个基层财政分局。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二)拟订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作。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和区级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彩票资金等。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政府采购监督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采购活动。
(七)负责组织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制定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九)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
(十一)参与全区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二)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镇(街道)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区区级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全区会计信息化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区级会计信息质量。
(十五)负责起草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负责组织开展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投放与偿还;组织收入,建立偿债机制,有效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参与城建项目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会审,参与代建项目招投标、预决算、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在政府授权范围内经营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八)负责制定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依法监督检查救助基金的筹集、下划、垫付、追偿情况;救助基金支出的审批;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救助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依法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十九)负责研究拟定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实施指导意见;编制PPP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组织PPP项目的征集、评估和备选项目确定工作;PPP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工作;PPP项目采购、实施、移交全过程的监督工作;PPP项目政府补贴和付费的测算与监管工作等。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19年年度决算情况
1.人员情况
2019年度,区财政局实有在职人员86人,其中财政拨款35人,财政补助51人。
2.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为1857.3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88.03万元,增加4.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上级拨款增加。
3.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为181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78万元。较上年减少167.3万元,下降8.4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减少。
4.“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76万元,比上年减少1.55万元。下降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规范支出审批程序,公务活动从简,进一步降低公务接待支出。支出明细如下:
(1)我局无出国人员,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没有支出因公出国费用。
(2)2019年我局无新增配置。
(3)公务接待费用4.07万元,比上年减少0.5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及招商引资接待支出。共约接待75批次,550人次。
(4)会议费支出1.69万元。
四、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我局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815.7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33.58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51.65万元,下降39.37%,主要原因是为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压缩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共计车辆4辆,价值共计98.93万元;房屋面积4543.06平方米,价值为531.14万元。
5、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所有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上述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怵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未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用于县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县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掇刀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