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0-01101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9-2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9 15:37信息来源:掇刀区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上级授予的权限,拟订实施园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规划,管理园区经济和社会建设事务,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2、拟订实施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项目信息收集、招商签约、项目跟踪落户、企业服务调度及产业培植,组织协调与其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3、负责协助处理征地拆迁、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部署落实重点建设工程;协调处理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办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部、产业招商部、项目服务部、规划建设部。

(三)单位基本情况

核定我办全额事业编制8名,现有人员12名,其中:在编人员7名,原高新区聘用人员3名,用工额度2名。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决算总收入情况

      本年初部门预算收入103.2万元,调整预算后收入180.72万元,差额77.52万元是增加人员增补工资、奖励工资增加预算、省编办拨付奖励基金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转移支付资金拨款数。本年支出1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4万元。年度执行中调整数为增加人员增补工资、省编办拨付奖励基金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转移支付资金拨款数。

      (二)决算总支出情况

    本年收入18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7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96.5%;其他资金收入6.6万元,占总收入比重3.5%。本年支出1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98.9%。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9.15万元,比上年减少5.21万元,减少0.15%。支出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公车运行维护费用6.49万元,比上年减少3.25万元。

3、公务接待费决算。全年公务、商务接待经费支出22.66万元,比上年减少8.4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10.2万元,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等通用办公设备和沙发、办公桌等办公家具。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0万元,比2018年减少3.25万元,原因是2018年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列入项目经费,2019年将公务接待费用列入项目经费,导致2年数据差别较大。

(六)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8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情况较为理想。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没有进行政府采购。

        (八)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没有重点绩效。

       (十)“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已在决算公开进行说明

       (十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019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宜。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9年我单位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保有量零。

      (十三)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数

2019年我单位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保有量零。

      (十四)说明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

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156批次,约1436人次。

三、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上述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怵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未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用于县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县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生产的结余资金。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9新能源新材料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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