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0-01105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9-2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荆门市掇刀区委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9 15:45信息来源:掇刀区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建设,具体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党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以及开展相关党建课题研究等工作。

2.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3.办理全区属于市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提出关于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委办局、区委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意见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区委委托管理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镇(街道)、区直各部委办局中层干部的任免备案审批工作;负责市有关部门管理为主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干部的协管工作。

4.负责全区干部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向各地选派科技副职及其管理工作;承担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及军转干部安置和因公临时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

5.负责综合协调各镇(街道)、区直单位、产业园办上报市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负责各镇(街道)、区直单位、产业园办考核目标任务要求的制定;负责对各镇(街道)、区直单位、产业园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

6.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7.研究和指导全区各级各类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不断完善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组织指导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8.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指导和管理全区公务员队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建设。

9.负责综合了解、检查督促全区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情况;对知识分子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制订知识分子工作政策、规定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区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对镇(街道)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做好知识分子工作的信息交流。

10.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干部教育的政策、规定和规划;负责落实市委组织部下达抽调全区干部的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区的干部教育工作。

11.负责全区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检查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研究和指导。

12.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区委、市委组织部报告有关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13.负责全区公务员、科级干部(含聘任制干部)、党群部门干部、人大和政协机关干部、政法系统干部(含法院、检察院)、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招硕引博人员等档案的管理工作。

14.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研究制定切合本区实际的具体落实办法和措施。

15.负责全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退(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政策,做好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

16.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智育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提升青少年文明素质,加强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组织部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调研信息股、组织一股、组织二股、干部一股、干部二股、公务员管理股、人才工作股、干部教育股、干部监督股、信息管理股、老干部工作股。

二、2019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625.22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64.94万元。

2.其他收入88.43万元。

3.年初结转和结余71.85万元。

(二)支出决算537.2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3万元,农林水支出9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7万元。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度决算收入比2018年度减少58.26万元,减少9.53%,决算支出比上一年度减少103.92万元,减少16.21%,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相关经费划转至区委党校。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1万元,主要用于应急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费等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调研检查及外县市兄弟单位来我区考察学习、招商引资客商,共接待4批次108人。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2.87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0.55万元,减少16.08%。主要原因是部机关严格贯彻落实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从严加强部机关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机关运行经费76.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购置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8年度增加59.26万元,变化原因是2019年度有新增人员,养老保险实施准备期等经费及一次性项目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度,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万元,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委组织部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财政专项资金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171.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九、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区委组织部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十、对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上述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怵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未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用于县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县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生产的结余资金。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委组织部2019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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