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七)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八)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四、区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根据《掇刀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
2、统筹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和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及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全区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活动,指导规范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文艺院队,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指导全区文物事业,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的组织实施。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及广播电视领域产业,组织实施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及广播电视领域产业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及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群众体育。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指导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指导社会体育协会工作。统筹协调和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组织、指导、协调、承办各项综合性运动会。指导和管理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青少年后备人才,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协调参加各级体育竞赛。
10、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二)机构设置
2021年区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有5个,其中:办公室、公共文化服务股、体育和文物保护股、旅游和广播电视股、产业发展股各1个。
2021年,区文化和旅游局实有人员13人(行政在职人员3人,事业编制8人,其他(三支一扶)2人。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产业振兴工程,寻求文旅产业发展新突破
1、高位推进文旅产业发展。推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落细。
2、做大文旅产业存量和增量。建立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和入规文化企业储备库。
3、加快项目和基地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做“新”,推进文化产业“小进规”建设。重点推进掇刀区全民健身中心、掇刀区文化馆、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4、加快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提档升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着力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
5、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加强全区文化人才普查登记利用,加强对各文艺协会与各民间文艺团队艺术创作的鼓励和扶持。
6、疫情防控允许情况下,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
(三)实施品牌塑造工程,着力加强生态旅游新业态
7、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规划布局城市休闲、生态休闲、官堰湖科创新城“三大片区”,重点谋划一批全域旅游项目。
8、培育旅游形象品牌。加大旅游对外推介宣传,借助媒体播放旅游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区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推介掇刀区文化旅游产品。
9、打造旅游特色产品。加大我区文化旅游资源挖掘和整合力度,使更多文化旅游资源成为深受人们喜爱的旅游产品。
(四)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大力推进健康掇刀新格局
10、优化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供给。认真贯彻落实《荆门市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掇刀区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11、打造形式多样全民健身赛事。以纪念全民健身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一批精品全民健身赛事。
12、加强协会及社会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各体育协会工作指导,推动各协会全年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五)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全力打造区域文化承载地。
13、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开展文物法律、法规、文物知识普及宣传,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大古墓被盗防范保护力度,及时封堵安全隐患。加强古遗址、古民居、古村落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
14、努力挖掘非遗项目。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按照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举办系列主题展览活动。做好省级非遗保护名录申报工作。
三、 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全年预算收入363.3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剔除需归口的项目后,年初下达单位预算指标为14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32万元。2020年年初下达单位指标为15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48万元。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74.84万元,增加25.9%。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36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经费支出118.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8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归口的项目支出220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减少原因分析:2021年将承办荆门市第十一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增加部门经费预算150万元,2021年减少百盟慧谷体育综合体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区级配套资金50万元(为2020年一次性补助);其他预算收支基本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5.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支出明细: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万元同比下降增加12%,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2人。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2020年持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96万元,其中:货物类26万元,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类170万元。较上年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承办荆门市第十一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末,国有资产账面价值4433015.06元,其中:流动资产3527186.71元,固定资产416243.84元,无形资产489584.51元。
(六)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七)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举借政府债务。
(八)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区文化和旅游局无扶贫专项资金。
四、区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我局将围绕以下几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宣传与培训,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强化主体意识,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责任;三是完善绩效跟踪监督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进程、资金运行及绩效目标实现预期;四是深化绩效评价,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我局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5个,全部纳入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240万元,
1. 文化活动31万元,绩效目标说明:一是5个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76个村,28个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升级达标、免费开放及持续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二是配合市文化执法支队开展文化市场管理,确保规范有序;
2.旅游宣传和旅游行业管理40万元,绩效说明:一是配合荆门市全域旅游规划,引导乡村旅游发展建设,二是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促进旅游服务设施的升级和完善,三是加强旅游宣传,大力提升我区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四是严格行业管理,严厉查处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3.文物保护2万元,全区114处文物保护点,全年分阶段巡查和按计划维护,确保文物保护安全率达到100﹪。
4.群众体育162万元,绩效说明:主要用于支持老体协开展老年体育活动,承办荆门市第十一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组织各类群众体育活动;
5.农村智能广播维护5万元。绩效说明:持续对全区1个区级平台、2个镇级平台,520个音响、喇叭等设备按计划进行运行维护,确保农村智能广播网安全可靠运行。
五、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
六、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器械事务: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