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区人大办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区人大办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区人大办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四、区人大办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掇刀区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掇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掇刀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掇刀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掇刀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掇刀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掇刀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掇刀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区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任免。
10、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区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1、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2、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内设机构
区人大常委会设2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7个工作机构:办公室、信访室、研究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原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与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合并)、代表选举与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机构设置
区人大常委会设2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7个工作机构:办公室、信访室、研究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原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与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合并)、代表选举与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人大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2、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3、加强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监督,组织对环保督查反馈的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全区高油酸油菜产业发展情况等开展集中视察,对全区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化工园区环境保护情况、全区科技成果应用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
4、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听取审议区王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重点建议承办单位关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探索开展未办结代表建议集中问效活动。
5、开展述职评议,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对若干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开展评议。
6、继续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促进我区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三、 区人大办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113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0.7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113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4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项目支出139.33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3年预算收入93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12.84万元,公用支出57万元,项目支出164.13万元。2024年单位预算比2023年预算增加2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绩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6.4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福利费18.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6万元。支出明细: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6.4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福利费18.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6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一样。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83.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会议费50.24万元、培训费28.09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88.44万元。与2023年预算同比减省0.54,原因分析:根据要求控制各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末,资产总额万元。(备注:以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填报))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使用地方政府债券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4年我单位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个,全部纳入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139.33万元,其中:人大会议费50.24万元,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8.09万元,专项工作经费61万元。根据上级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区人大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2024年度,本级预算安排重点项目3个,139.33万元。根据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对预算安排的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予以细化、量化。在项目预算执行中,本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运行状况良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为139.33万元,整体绩效总目标为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本单位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加大整合和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重点项目1:人大会议费项目50.24万元。
主要内容是保证人大会议正常召开。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会议正常召开。
成本指标:全年支出50.24万元。
产出指标:会期3天,参会人员383人(代表183列席200人,)。
效益指标: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满意度指标:参会保员满意度100%。
重点项目2:代表活动经费项目28.09万元。
主要内容是: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参加培训、调研等到活动。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安排代表培训,提高履职水平保障小组活动开展充分发挥小组组织联系作用。
成本指标:全年支出28.09万元
产出指标:督促监督、建言献策
效益指标:让代表们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满意度指标:代表满意度100%
重点项目3:专项工作经费
主要内容是: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保证机关各项工作能够高质量完成
成本指标:全年支出61万元
产出指标:各委室的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效益指标:按照年初的工作要点高标准完成项工作
满意度指标:机关全休人员满意度100%
五、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其中附表4—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医疗保障(21011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