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办,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对2023年6月30日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32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五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共18件(目录见附件1)。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失效或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共13件(目录见附件2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上述文件一律停止执行。
三、予以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目录见附件3)。
附件:1.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8件)
2.失效或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3件)
3.予以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
掇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1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