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办,区政府各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掇刀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今后,如因法律法规修改需调整或上级政府、部门调整的,从其规定。
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涉及部门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制定规范性告知承诺书文本,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在各级政务办事场所、政务服务网和门户网站公示,方便申请人查询办理。
附件:掇刀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
掇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1日
附件
掇刀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 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实施区域 |
1 | 固定经营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掇刀区 |
2 | 最低生活保障 | 用于审核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家庭经济 状况是否符合相应条件 | 掇刀区 |
3 | 特困人员认定 | 用于审核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仅包括申请人 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相应条件 | 掇刀区 |
4 | 临时救助 | 用于审核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 是否符合相应条件 | 掇刀区 |
5 | 贫困情况说明 | 申请退役军人关爱资金 | 掇刀区 |
6 | 情况说明 | 认定满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未享受退休金 或生活补助待遇 | 掇刀区 |
7 | 异地居住证明 | 异地居住的伤残人员领取伤残抚恤金 | 掇刀区 |
8 | 1.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2.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3.见习人员毕业证书。 | 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 掇刀区 |
9 | 死亡证明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掇刀区 |
10 |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 | 掇刀区 |
11 |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 证明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合法有效,办理 营业执照 | 掇刀区 |
12 |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 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2.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 掇刀区 |
13 | 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2.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 掇刀区 |
14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办学许可证 |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 掇刀区 |
15 | 分支机构审计报告 | 企业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申报抵免 境外所得税收 | 掇刀区 |
16 | 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 | 企业申报享受税收饶让抵免 | 掇刀区 |
17 | 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 | 纳税人办理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手续 | 掇刀区 |
18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 | 纳税人取得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 掇刀区 |
19 | 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 城市公交取得公共汽电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 掇刀区 |
20 | 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 掇刀区 |
21 |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 |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 掇刀区 |
22 | 专用车证 | 1.防汛部门取得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提供“防汛准用车证”);2.森林消防部门取得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提供“森林消防专用车证”) | 掇刀区 |
23 |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 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 | 1.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者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者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 掇刀区 |
24 |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 掇刀区 |
25 | 经费来源证明 |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 掇刀区 |
26 | 经营资金筹措能力证明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掇刀区 |
27 |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单位或个人存款证明 | 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设立审批 | 掇刀区 |
28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金及经费来源的 证明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设立) | 掇刀区 |
29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校长或主任)、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资质证明及从事教育培训 管理工作经验的证明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设立) | 掇刀区 |
30 | 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 申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及重新注册 | 掇刀区 |
31 | 建设资金到位证明 | 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掇刀区 |
32 | 无偿捐资证明 | 基金会成立登记 | 掇刀区 |
33 | 聘用证明或劳动合同 | 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 | 掇刀区 |
34 | 合法使用教学设施设备的证明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设立) | 掇刀区 |
35 | 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掇刀区 |
36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掇刀区 |
37 | 异地备案(长期居住、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工作) | 证明参保人长期在外地居住 | 掇刀区 |
38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 |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掇刀区 |
39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 | 办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掇刀区 |
40 | 小微企业证明 |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 掇刀区 |
41 | 经济困难证明 | 申请法律援助 | 掇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