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四、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协调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监测、预测全区经济运行;综合研究并协调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物价、粮食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粮食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
4.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案进行研究论证,为区政府提出建议和咨询;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各类开发区发展工作。
5.拟定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和督办实施全区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区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申报财政性建设资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6.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7.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8.负责全区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并承担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全区涉案财物的价格鉴证工作。
10.承担全区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本地区粮食行业及粮食流通监管;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粮食收储制度及粮食检测、质量管理体系;负责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及粮食安全监管等。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初审”、“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初审”、“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办理的初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职责划入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审批局对行政审批的时效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对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实施监管。
(二)机构设置
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九个机构:办公室、发展战略规划和经济体制改革股(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股、信用体系建设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业股(财金贸易和对外经济股)、工业经济和资源环境股(区循环经济发展办公室、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能源管理股(区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股(汉江经济带发展股)、价格管理股、粮食行业管理股
2024年,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实有人员40人(行政在职人员6人,事业一类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人)。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亿纬超级工厂、谦信化工等47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76.5亿元以上,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三级包联,力争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开工80个以上,竣工70个以上。
(二)固定资产投资。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291.75亿元,同比增长11%。持续完善项目开工入库工作机制,进一步精准精细调度,编制完善一季度和全年拟入库项目清单,对标跟踪调度,坚持每周现场督导,指导完善申报要件,每月通报入库排名,每季度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每半年组织观摩拉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持续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华洲药业、凤鸣湖人才公寓等30个以上项目在一季度入库,推动亿纬超级工厂、谦信化工、中石化油转特等重大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建设。
(三)加大项目资金争取。一是紧盯保障性安居工程、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等11个政府投资专项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储备项目前期,做深项目成熟度,确保政策下达即可申报;二是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2023年版)中的11个方向,谋划储备一批项目并予以申报;三是紧盯国债项目,加快推进获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下达国债及时发挥效益。
(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三大千亿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荆门石化“油转特”,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加快省级数字经济标杆园区建设,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荆门高端储能产业集群建设,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依托国际内陆港优化供应链物流通道,完善多式联运网络。推动公路作业区二期、恒峰物流园二期、极兔鄂西智慧供应链产业园、荆门智慧冷链物流园、万里现代物流园快建设、快竣工、快达效。推动建发、象屿等供应链龙头企业快签约,加快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力争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10家以上。
(五)强化经济形势分析调度。高规格、高频率地提请区委区政府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困难,力争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4.6%;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2%;外商直接投资占全市比重达到60%;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六)着力夯实要素保障。推动国家电投集团荆门绿动能源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多联供能源扩建项目加快办理能评、环评等前期手续,争取2024年6月开工建设。推动亿纬动力超级工厂热力管网一期工程项目、化工循环产业园格林美外供蒸汽管网工程和化工循环产业园兴化大道蒸汽管网工程建设,保障新增用热项目用热需求。加强与供电公司对接,电力先行,确保重点电力工程按时间节点投运,加快电力设施配网建设,保障企业用电需求。
(七)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强化粮食流通监管。重点围绕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加强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对粮食经纪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监管体系,填补监管空白。
三、 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755.7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75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6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项目支出166.1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4年单位预算比2023年预算增加25.6%。主要原因是:我局2023年新招考了4名干部职工、新调入2名干部职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运行经费3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开支。支出明细:办公费23.04万元,伙食费15.36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万元同比上升10.34%,主要原因:新招考和新调入了干部职工,人员增加。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基本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50万元,其中:货物类50万元,服务类100万元,基本与2023年持平。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末,资产合计4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19.2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7.11万元,流动资产282.62万元。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使用地方政府债券0万元。
四、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本级预算安排重点项目6个,共计166.1万元。根据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对预算安排的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予以细化、量化。在项目预算执行中,本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运行状况良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总体资金情况166.1万元,整体绩效总目标为做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做好节能监察、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价格管理、粮食安全及援疆工作。本单位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加大整合和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重点项目1:项目服务工作经费90万元。
主要内容是: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调度和服务,全年推动80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开工建设,70个以上重大项目竣工投产。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中排名靠前。
成本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产出指标:推动重大项目按时序进度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效益指标: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
满意度指标:项目业主满意度达到98%以上。
重点项目2:节能监察工作经费7万元。
主要内容:宣传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对全区范围内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浪费能源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宣传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对全区范围内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浪费能源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产出指标:对辖区25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效益指标:营造节能降碳氛围,确保重点用能单位规范用能。
满意度指标:企业及群众满意度99%。
重点项目3: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3.5万元。
主要内容是联合20个区直部门创建28个“信易+”,进行宣传和应用。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实现“信易+”场景创新应用,提升辖区诚信宣传覆盖度,提升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成本指标:“信易+”场景建设。
产出指标:信用承诺60000条,双公示、五类行政信息报送准确率100%。
效益指标:诚信宣传活动30场。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9%。
重点项目4:价格管理工作经费12.6万元。
主要内容是:重点围绕“稳增长、控物价、惠民生”做好价格管理和价格服务工作,保障辖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发挥价格监测在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全力开展惠民生工程,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按时保质完成价格认定工作,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产出指标:全年完成价格监测次数不低于50次,协助公检法受理并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约30件。
效益指标:通过市场价格监测,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高质高效办理价格认定案件,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落实各类惠民利民政策,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8%。
重点项目5:援疆工作经费48万元。
主要内容是支持援建项目建设,引导本地企业到疆投资兴业,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活动。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拨付对口援助资金40万元,圆满完成对口援疆工作。
产出指标:在年底前完成援助资金拨付。
效益指标:通过对口援疆工作,推进当地项目建设水平提升。
满意度指标:援助对象满意率100%。
重点项目6: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费5万元。
主要内容:建立完善营商环境机制建设,负责营商环境问题收集、研判、核查和督办,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持续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稳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再提升。
产出指标:对18项评价指标牵头单位进行常态化督办。
效益指标: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满意度指标:企业及群众满意度99%。
五、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其中附表4—8无数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医疗保障(21011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