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4-01-08 16:10信息来源:掇刀区科学技术局

目录

一、区科技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区科技局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区科技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四、区科技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区科技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区科技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掇刀区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掇办文〔2019〕20号),主要职责如下:

1.拟定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指导区域创新发展。拟定区级科技创新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3.编制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4.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政策措施,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5.拟定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6.拟订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指导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平台工作。

7.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工作。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8.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

9.负责在掇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定区级科学普及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22年纳入区科技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6个,其中:办公室、创新发展与政策法规股(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高新技术与对外合作股、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股、成果转化股、掇刀区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高新区火炬统计中心。

2022年,区科技局实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1人,其中:在职人数17人,其中:行政4人、全额事业9人、临时聘用4人。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1.提升创新综合实力。推进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做好国家高新区评价考核、全省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湖北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三大考核工作,力争实现高新区进位;推进创新型集群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火炬动力电池特色产业基地升级为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

2.优化创新平台体系。打造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格林美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引领发展,并推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亿纬动力“储能与动力电池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助力创新平台建设提质,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整合创新资源,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组织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参加年度绩效考评,强化绩效管理;精准搭建“企校”对接平台,组织企业参加成果推介、融资路演等活动。构筑集成创新平台链条,集聚各级各类平台优势整合,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产业链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3.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着力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和政策落实力度,摸清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咨询和培训工作,主动服务,靠上指导。

4.深入推进成果转化。聚焦聚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和质量。优化科技成果供给,加大走进高校力度,从高校科研院所获取一手科技成果,汇编入驻高校创新团队科技成果,促进研发成果与辖区企业对接;积极吸引域外创新创业团队来掇,以人才引擎驱动成果转化。挖掘企业技术需求,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卡脖子”问题,积极参加省、市科技部门组织的“揭榜挂帅”活动,推动一批先进技术项目在企业转化运用。完善成果转化服务,强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支撑能力。支持企业整合大型科学仪器资源,搭建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便捷服务。

5、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对标省内最优找问题、补短板,制定指标提升优化整改方案,并按要求落实。持续优化科技金融环境,深入实施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依托市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助力辖区企业精准对接市、区银行。持续抓好研发经费投入,宣传落实支持企业研发相关政策,调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持续谋划科技创新项目,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重视项目指南征集,将我区有竞争力的研发项目向政府重点支持领域靠拢,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全面组织辖区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提高企业项目申报通过率。

三、区科技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260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1.61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260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3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项目支出2337.24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4年单位预算比2023年预算增加0.77%。主要原因是:区级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区科技局运行经费19.2万元,主要用于万元。支出明细:办公室11.52万元,福利费7.68。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万元同比持平,主要原因:与上年开支相同。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同比持平,原因分析:无此类开支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原因分析:无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末,区科技局资产总额22.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09万元,流动资产12.62万元。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使用地方政府债券0万元。

四、区科技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本级预算安排重点项目1个,2200万元。根据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对预算安排的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予以细化、量化。在项目预算执行中,本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运行状况良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为2601.61万元,整体绩效总目标为2601.61万元。本单位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加大整合和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重点项目1:科技事业发展资金2200万元。

主要内容是组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众创空间等。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150家,孵化器、众创空间累计达到12家,获批高新技术企业65家,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产出指标: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150家,孵化器、众创空间累计达到12家。

效益指标:孵化科技型企业累计达到50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五、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其中附表4—7、4—8无数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医疗保障(21011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16011荆门市掇刀区科学技术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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