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4-01-08 16:22信息来源:掇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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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2.拟订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作。

3.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和区级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彩票资金等。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6.负责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政府采购监督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采购活动。

7.负责组织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制定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9.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

11.参与全区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2.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镇(街道)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13.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区区级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全区会计信息化工作。

14.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区级会计信息质量。

15.负责起草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6.负责组织开展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工作。

17.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投放与偿还;组织收入,建立偿债机制,有效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参与城建项目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会审,参与代建项目招投标、预决算、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在政府授权范围内经营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8.负责制定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依法监督检查救助基金的筹集、下划、垫付、追偿情况;救助基金支出的审批;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救助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依法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19.负责研究拟定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实施指导意见;编制PPP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组织PPP项目的征集、评估和备选项目确定工作;PPP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工作;PPP项目采购、实施、移交全过程的监督工作;PPP项目政府补贴和付费的测算与监管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2024年区财政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法规税政股(人事教育股)、预算股、预算绩效股、经济建设股、行财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债务金融股、产业发展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等13个职能股室,下设农村财政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监督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会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等6个二级单位。

2024年,实有人员89人(行政在职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5人,事业一类人员63人);离退休人员26人。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总体决策部署,立足区情实际,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坚持“过紧日子”原则,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民生、防风险和促发展,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稳定收入增长为目标,大力推进财源建设。

(二)以稳住经济大盘为基调,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以改善民生福祉为宗旨,全力做好民生支出保障。

(四)以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为底线,持续强化债务管理。

(五)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纵深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

三、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190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5.49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190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1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84.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项目支出122.3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4年单位预算比2023年预算增加3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0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开支。支出明细: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7万元,差旅费0.8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1万元,劳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43.2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与2023年预算同比减少40%,原因分析:倡导过紧日子,节约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08万元,其中:货物类20万元、服务类88万元,较上年减少3.2万元。原因分析:倡导过紧日子,节约开支。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末,区财政局资产总额976.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合计958.63万元,无形资产合计17.63万元。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无举借政府债务。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本级预算安排重点项目3个,涉及预算资金122.3万元。根据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对预算安排的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予以细化、量化。在项目预算执行中,本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运行状况良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预算项目总体资金为122.3万元。本单位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加大整合和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重点项目1:财政业务网络运行维护费项目111万元。

主要内容是维护财政业务网络的正常运行。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合理安排财政各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成本指标:社会成本最小化。

产出指标:网络线路正常运行率达到100%。

效益指标:各单位业务人员对系统操作熟练掌握。

满意度指标:各预算单位操作满意度达到98%。

重点项目2:财政管理工作经费项目6.3万元。

主要内容是合理规划财政业务,提高管理效率。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加大资金整合和统筹力度,加强社会财政体系建设。

成本指标:社会成本最小化。

产出指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

效益指标:财政业务办理效率可持续稳定增加。

满意度指标:财政业务办理结果满意度达到98%。

重点项目3:惠农政策宣传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

主要内容是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宣传惠农政策。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构建现代化财政制度。

成本指标:社会成本最小化。

产出指标:惠农政策宣传覆盖面达到100%。

效益指标:保障工作需要。

满意度指标:受惠单位满意度达到98%。

五、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其中附表4—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医疗保障(21011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20001掇刀财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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