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掇刀区住建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掇刀区住建局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掇刀区住建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四、掇刀区住建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区住建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掇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掇刀区人民政府副处级工作部门,负责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督查。
2、承担全区保障房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区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协调、督办全区棚改工作,拟定棚改政策、编制棚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住房保障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使用和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资金;指导督查全区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3、承担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地产监管职责;负责防范和化解全区房地产市场风险,协调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负责全区物业行业的管理工作及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白蚁防治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
4、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国家、省、市、区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和规划,拟定权限内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全区房地产、市政公用、勘察设计等行业市场准入。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管辖范围内建筑市场活动;负责区级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负责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制定近期建设计划;负责城建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
7、承担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管辖范围内燃气经营企业的行业管理;协调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监管和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负责掇刀城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8、承担规范和指导区级管辖范围内村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新农村建设工作,检查监督村镇建设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的落实;指导并监督村镇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9、承担区级管辖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抗震、消防、人防、防雷、配套园林绿化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标准规范审查审核的监管指导工作。指导城乡建设的抗震设防、抗震加固等工作。
10、承担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利用和推广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工作。
11、负责区级管辖范围内有关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24年区住建局设内设机构有八个,分别为: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公用事业股、村镇建设股、住房保障股、人事监察股、计划财务股。二级单位有四个,分别为:掇刀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掇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掇刀区房产服务中心。
2024年,掇刀区住建局实有人员103人(区住建局实有人员103人(行政在职人员4人,全额事业66人,用工额度22人,临聘人员11人);退休人员19人。
(三)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构成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示例) |
1 | 掇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 | 掇刀区建筑工程管理处 |
3 | 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4 | 掇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5 | 掇刀区房产服务中心 |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工作
一是重点推进关键项目建设。围绕锂电小镇“三路一桥”,汽车小镇荆山大道、汇智大道,循环小镇循环大道等7个产城融合关键项目,组织专人专班全力推进征收,督促施工单位倒排工期,优化工序全力推进,确保2024年底前全面通车。其中,汇智大道、亿纬桥2024年2月底前建成通车,龙兴南路、荆山大道2024年6月底前建成通车,龙井东路、循环大道2024年9月底前建成通车,尚义路2024年12月底前建成通车。二是大力实施产融项目建设。结合产城融合发展需要,将崇仁南路东段、将军北路等8条道路纳入2024城建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同时,启动杨树港路(关公大道-健安路)、V1路(官堰湖路—科荟路)、龙井片区排水主管网、东站片区雨污水分流等30个道路、管网及配套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投资3170万元,全面启动职教家属区、联谊苑小区、总干渠家属区等10个年度计划改造项目,改造房屋51栋1634户,改造面积17.45万平方米。
(二)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迅速出台房地产新政。联合司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完成“我区房地产新政十条意见”的公众意见征求和人大审核备案,确保年底前上报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4年1月出台执行。同时,组织“十条意见”相关的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商议研判,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出台即可落地实施。二是加快筹集保租房源。一方面,全力推进官堰湖、凤鸣湖和康辉小区三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建设主体,做好审批、建设、验收服务,确保尽快开工、早日完工。另一方面,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工业企业“面对面”洽谈,参照“长城汽车与景轩未来城”、“格林美与岚光瑞丽湾”的模式,支持工业企业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保租房解决企业职工住房问题。三是开展租赁住房试点。联合高新公司将园区内闲置办公楼、厂房和科研楼等非住宅国有资产分层、分级整合改造成青年公寓、职工公寓等,成立专业的房屋租赁机构进行精细化管理,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四是
(三)全面理顺物业管理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报请市级层面借鉴襄阳、宜昌、荆州等地经验,尽快立法制定《荆门市物业服务管理细则》的地方性法规、建立物业企业准入退出机制、规范业委会履职监管考评机制、更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标准、维修资金使用筹集管理办法、建立业主大会电子表决系统等形成一套完整的我市物业行业管理规范,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政策层面根本性解决物业管理乱象问题。同时,以专项整治为基础建立由发改、住建、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消防、各街道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大力推进执法进小区行动。
(四)持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是强化建筑市场安全管理。按年度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检查方案,通过日常巡查与“安全生产月联合大检查”、“百日双扫”等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燃气隐患排查。制定出台全区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采取日常巡检与安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燃气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联合执法;广泛开展“六进”活动,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乡村面对面宣讲燃气安全常识,促使燃气安全深入人心。三是狠抓住宅小区安全生产。开展住宅小区防灾减灾排查和宣传,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清单,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扎实督办完成隐患整改。
三、掇刀区住建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811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15.12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811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2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8万元;项目支出6522.1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4年部门预算比2023年预算增加9%。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项目乡村建设工匠培训15万元,二是增加了非税收入项目54万元。三是购房补贴项目经费增加996.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区住建局系统机关运行经费99.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支出。支出明细:办公费14.02万元,印刷费7.07万元,咨询费4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2.4万元,差旅费2.9万元,维修费1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45万元,劳务费2万元,福利费46.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万元同比上升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33.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16.5万元。与2023年预算同比增加65%,原因分析:住建局本级本年度项目资金乡村建设工匠培训项目经费15万元,因预算编制时政府经济分类选项错误,该项目经费15万元和“三公”经费里的培训费一起统计在“三公”经费支出里了。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441.77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4.7万元,便携计算机1.2万元,基础软件0.8万元,复印机0.5万元,复印纸1.1万元,打印机3.9万元,印刷费8.87万元,咨询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劳务费1万元,会计服务1万元,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1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300万元,较上年增长254%。原因分析:建管中心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增长4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新增3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末,区住建局资产总额318.42万元,其中:房屋(车库)4.36万元,其他房屋16.5万元,设备131.17万元,家具用具53.88万元,车辆111.7万元,无形资产0.8万元。(备注:以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填报)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地方债券23个,全年地方债券发行总金额14850万元,截止2023年底项目结余明细如下:
1.高新区·掇刀区主次干道改造项目-关公大道刷黑(四干渠至培公大道)结余75万元。
2.云长路(龙井大道至杨树港河)结余2.61万元
3.市纪委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项目配套道路-清风路结余20万元。
4.麻矿路南段(荆潜公路-复兴荡桥)道路改造工程结余30万元。
5.汉正街东片区污水改造工程结余100万元。
6.供水管道结余332.2万元。
7.月亮湖路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结余0.001855万元。
8.高新区·掇刀区小街小巷改造工程结余440万元。
9.高新区·掇刀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结余624.839694万元。
10.福耀一路跨杨树港桥结余212.9万元。
11.健安路跨杨树港桥结余67.84万元。
12.高新区·掇刀区市政道路零星维修项目结余112.831455万元。
13.崇仁路、丰安路道路建设结余600万元。
14.小泉路结余16.5万元。
15.荆门市福耀一路(金源二路-迎宾大道)工程结余450万元。
16.明礼路东段(三干渠-兴隆大道)结余294.41万元。
17.交通大道(明礼路-龙兴南路)结余516.71万元。
18.线迁改加固项目结余532.76万元。
19.中心城区及园区路灯配套工程结余300万元。
20.高新区新区·掇刀区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结余86.3万元。
21.高新区·掇刀区主次干道改造项目-龙井大道刷黑(深圳大道至关公大道)结余75万元。
22.掇刀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结余1000万元。
23.城南新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100万。
四、区住建局系统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024年,纳入预算安排重点项目12个,本部门总体资金情况为6463.1万元,整体绩效总目标为保障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惠及民生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本部门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加大整合和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重点项目1:乡村建设工匠培训项目15万元。
主要内容是为满足农村低层住宅、限额以下公共设施、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能人才需求,根据省住建厅《“培训万匠服务万村”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训。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健全乡村建设工匠评价管理体系。
成本指标:夯实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基础。
产出指标:基本实现“一村一匠”,宣扬工匠精神,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效益指标:基本满足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8%。
重点项目2:崇仁路、丰安路建设资金2000万元。
主要内容是重点项目崇仁路、丰安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说明如下:该项目总投资1.3亿,2017年2月开始建设,崇仁路东起207国道、西至荆山大道,长1730米、宽40米。丰安路东起普宁路、西至荆山大道,长1650米、宽24米。主要建设内容:征收补偿、道路、给排水、综合管沟、绿化、路灯等。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促进我区城市路网系统完善,解决项目周边区域交通路网稀少的问题。。
成本指标:崇仁路、丰安路建设资金1.3亿。
产出指标:数量1条道路。
效益指标:完成良好。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8%。
重点项目3: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40万元。
主要内容是:项目前期包含设计、地勘、造价等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完成良好。
成本指标:前期工作资金140万元
产出指标:前期项目400个
效益指标:完成良好。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重点项目4:污水处理厂运营、检测补助项目2080万元。
主要内容是:合星、麻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服务费;合星、麻城、团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高新、合星、麻城、团林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番绩效考核服务费和污水处理服务费;合星、麻城污水处理厂的药剂购置费;水电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成本指标:污水处理厂运营、检测补助项目2080万元。
产出指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率>85%。
效益指标:完成良好。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重点项目5:市政路灯和交通信号灯运行维护费项目100万元。
主要内容是:路灯的电费及路灯的维护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对全区路灯进行维护,保证路灯正常使用。
成本指标:市政路灯和交通信号灯运行维护费项目100万元。
产出指标:全区路灯1418盏。
效益指标:完成良好。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重点项目6:物业及廉租房审核工作经费9.1万元
主要内容是:物业及廉租房审核工作经费主要保中心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保证中心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正常运转。
成本指标:补助项目9.1万元。
产出指标:物业及廉租房审核工作经费9.1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良好。
满意度指标:满意度100%
重点项目7:公租房管理工作经费80万元
主要内容:南、北鑫城229套公租房,普通家庭按照6元/㎡/月的标准收取租金;低保家庭按照0.9元/㎡/月的标准收取租金;低保边缘家庭按照1.3/㎡/月的标准收取。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通过配租限定面积和租金的公租房,解决符合条件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
成本指标:2023年公租房维修支出29000元
产出指标:租金收缴率≥98%
效益指标:解决229户家庭住房困难
满意度指标:租住家庭满意度100%。
重点项目8:购房补贴项目2000万元。
主要内容是: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首次购房普通商品住房,每个家庭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待出细则);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给予2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在房交会期间购房契税补贴等。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拉动住房消费,引导市民置业需求的有序释放,推动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成本指标:补贴成本2000万。
产出指标:约为1000户家庭办理购房补贴。
效益指标:预计拉动商品房销售1000套,总销售额约为4.5亿元。
满意度指标:补贴用户满意度100%。
重点项目9: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5万元。
主要内容是加强提高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及履职能力。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通过各项考核。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筑面积≥30%,质量指标建设工程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市民投诉率≤30%,扬尘治理≤3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100%。
重点项目10: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经费5万元。
主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规范监督工作行为。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通过各项考核。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筑面积≥20%,质量指标建设工程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市民投诉率≤10%,安全事故发生率无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100%
重点项目1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经费12万元
主要内容是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消防事故的发生。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通过住建部门各项检查工作。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安排资金12万元人员经费运转经费足额保障,时效指标按规定的业务流程和时限办理完结消防行政许可。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全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稳定
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95%
重点项目12: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经费17万元
主要内容是强化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使用的安全管控,建立健全安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长效机制。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降低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使用的危险率。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起重机械检查合格率100%,时效指标30天内完成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审核
效益指标:无安全事故发生
满意度指标:企业满意度100%
五、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其中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医疗保障(21011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22001掇刀区住建局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doc
022003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预算公开).doc
022004掇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