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区城管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区城管局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区城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四、区城管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区城管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掇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于2010年11月组建成立,为区政府主管的直属行政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主要负责中心城区3个街道的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建筑渣土处置。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运。
3、负责团林铺、麻城等两个镇及化工园区的城管执法工作,指导三个街道市容秩序管理等城管执法工作。
4、负责中心城区3个街道法人违建的查处,指导中心城区3个街道开展个人违建的查处。
5、负责全区“门前三包”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
6、负责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护。
7、负责掇刀区数字化平台运行及案件派遣。
8、负责城区河道管护。
(二)机构设置
区城管局内设办公室、城管督查股、市政园林股、环卫股、法制监督股、财务装备股、人事股7个股室。区控违办公室、区城管委办公室、区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3个议事协调机构设在我局,对外挂牌。下设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区环卫服务中心、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5个二级单位,各镇及设立的城市管理执法中队,为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中心城区3个街道的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建筑渣土处置,负责中心城区3个街道及2个集镇的市容秩序管理,负责全区控违拆违、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等工作。区城管系统现有干部职工共1344人,其中在编人员121人(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118人)、用工额度5人、城管执法协管员42人、环卫聘用人员1092人、市政园林聘用人员39人,数字化临聘人员4人。退休人员41人。
(三)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构成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掇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2 | 掇刀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
3 | 掇刀区市政园林管理处 |
4 | 掇刀区环卫服务中心 |
5 | 掇刀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
6 | 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 |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承担城区主次干道的环卫清扫保洁;负责城区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对人行道、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的容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门前三包”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督促各镇街道对主要干道的城市管理执法日常工作;协调城管考核相关工作。
(三)开展夜间工地施工噪音、车辆道路抛撒等行政处罚工作;开展城管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四)督促、指导各镇(街道)的控违查违工作;负责大型违法建设拆除行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全区法人违法建设的处罚。
(五)负责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护。
(六)负责掇刀区数字化平台运行及案件派遣、城区河道管护。
三、 区城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1176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7.33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10899.06万元。2024年预算收入增加868.27万元,增加7.97%。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1176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1.8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176.15万元、公用经费165.71万元;项目支出9425.48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原因分析:2024年新增管护面积增加了项目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区城管执法局运行经费165.7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支出明细:办公经费20.7万元,印刷费6.5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11.76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4.5万元,培训费6.5万元,福利费37.4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被装购置费4.07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3万元,同比下降1.33%。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动公用经费整体收入较去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4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培训费6.5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6.23万元,同比上涨了16.19%,原因分析:增加了培训费用。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4172.9万元,其中:集中采购货物类8.9万元,分散采购货物类454万、工程2360万、服务1350万。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减少2886.6万元,同比下降40.89%,减少原因:环卫外包项目去年已完成招标并签约。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末,固定资产总额9729.36万元,其中:房屋2139.07万元,车辆4660.32万元,设备2566.57万元,家具用具51.14万元。无形资产6.56万元。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使用地方政府债券1624.7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2023年度共计下达债券资金2800万元,使用1624.75万元,使用率58.03%。
四、区城管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度我局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拆违控违执法。新增违法建筑应拆尽拆。
2.汽车产业园道路管护。对周边7条道路的环境卫生、市政绿化开展日常管护,保证环境干净整洁。
3.保证城管协管员人员正常运转。
4.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科学调配区域内主次干道的洗扫、洒水、喷雾除尘作业,加强环卫设施设备管护,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环境。
5.市政园林管护。加强城区道路路面、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桥梁等市政设施及园林绿化管护。
6.城区河道管护。加强城区河道巡查管护,及时清理淤堵,维护生态。
7.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保证数字化平台正常运行,数字化案件及时处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我局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7个,全部纳入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9099.48万元,其中:拆违控违执法70万元;协管员经费238.98万元;长城汽车产业园道路管护经费150万元;春节国庆节日氛围营造资金30万元。环卫运行经费5297.68万元;市政园林管护项目经费3086.05万元;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46.77万元;中心城区河道管护经费180万元。
1.重点项目拆违控违执法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数量指标:确保违法建筑零增长。即查即拆完成指标100%。质量指标:处理违法建设建设率达100%。时效指标:新增违法建设开工后48小时内及时发现率达100%。成本指标:拆除违法建设的人工费、机械费、渣土清运等,共70万元,完成指标100%。
2.重点项目协管员运行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数量指标:协管员42人。质量指标:保证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行。时效指标:全年。成本指标:协管员经费共238.98万元。
3.重点项目春节国庆节日氛围营造说明如下:
数量指标:中心城区部分主次干道、游园、人行天桥等节日灯笼国旗等。质量指标:节日氛围浓厚。时效指标:管护时效全年。成本指标:30万元。
4.重点项目汽车产业园道路管护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数量指标:长城汽车产业园周边7条道路环境卫生及市政绿化日常管护。质量指标:保证周边道路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时效指标:全年。成本指标:道路管护经费150万元。
5.重点项目环卫保洁运行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数量指标:对辖区道路进行清扫保洁,科学调配区域内主次干道的洗扫、洒水、喷雾除尘作业。完成管辖公厕维护管理及全区牛皮癣的清理工作。质量指标:基本做到日清日产,提升城市整个服务质量。时效指标:全年。成本指标:环卫保洁项目经费共5297.68万元
6.重点项目市政园林管护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数量指标:绿地面积625.45万㎡ 、道路面积923.1万㎡ 、排水长度917.24千米 ;公厕、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桥梁、泵站 54座。质量指标:园林、市政设施完好率 92%、市政道路、排水养护达标率92%;绿地养护达标率 92%。时效指标:全天候。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公众满意度91%。
7.重点项目城区河道管护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数量指标:5条共22.82公里河渠;质量指标:负责河内及河岸保洁、河岸违章拆除、河内清淤疏浚、河道生态修复、水质监测;保证河道管理工作正常运行。时效指标:全年。成本指标:180万元。
8.重点项目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成本指标:46.77万元。其中,设备维护管理费27.6万元;坐席员经费19.17万元。时效指标:全年。
五、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医疗保障(21011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35001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