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既是落实中央、省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现实需要,我区高度重视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区司法局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二、起草过程
8月15日,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全面清理2023年以来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决定“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引起的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发生变化情况以及“无证明城市”建设要求等,按照规定程序分别作出取消、修改或保留的处置措施。同时,本着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按照《掇刀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梳理出新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汇总形成《掇刀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提交荆门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议(区五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及结果
《掇刀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共涉及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等11个单位的40个事项,包括:异地居住证明、死亡证明、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小微企业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民办学校举办者存款证明、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金及经费来源证明等。公示项目包括:事项名称、证明用途、实施区域等。
《掇刀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11月28日荆门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议(区五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掇刀区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2月3日印发了《关于公布掇刀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掇政办发〔2024〕7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