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4-0129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7-23
文 号: 掇政办发〔2024〕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掇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政策促进掇刀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3 09:31信息来源:掇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更好满足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新形势下的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优化掇刀区房地产政策措施如下:

一、给予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中心城区园区产业工人,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每个家庭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市区财政1:1比例分级负担。给予产业工人购房工龄补贴(申领条件见附件1),每满1年工龄补贴3000元,在同一企业工龄满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每年补贴4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在锂电小镇、汽车小镇、循环小镇范围内和化工循环产业园周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产业工人,另外按照工龄给予单职工家庭每年补贴1000元、双职工家庭每年补贴150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产业工人的认定、工龄认定、工龄补贴资金筹措和兑现等分别由各园办(镇、街道)、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产业工人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分局,各产业园办,相关镇

二、给予多孩家庭购房补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生育条件政策,二孩在2016年1月1日后出生,三孩在2021年5月31日后出生,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二孩、三孩家庭,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6个月内申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4万元、6万元的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分局)

三、给予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的高校毕业生,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博士研究生12万元、硕士研究生7.5万元、大学本科5万元、大学专科2.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其子女可享受就近入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本通知中心城区范围为中心城区掇刀辖区范围。锂电小镇范围东至清水源路、南至南三环、西至白云大道、北至福耀一路;汽车小镇范围东至白云大道、南至南三环、西至西三环、北至创业一路;循环小镇范围东至清水源路、南至创业一路、西至滨湖路、北至关公大道;化工循环产业园周边范围为玲珑·紫悦蓝山、人民万福·一品花园两个项目。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条款中有规定期限的,按照规定期限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4〕16号)执行。

本通知中所涉及的产业工人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含本日),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中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可与其他补贴政策叠加享受,其他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附件:1.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产业工人购房工龄补贴实施细则.docx

          2.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申请表.doc



掇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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