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发布日期:2025-01-09 10:03信息来源: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

目录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园区的发展规划;拟定和执行园区有关招商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园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园区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和解散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指导、监测、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2)指导园区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汇总编报园区年度进出口指标。

(3)编制园区招商资料,做好招商项目的策划分析和推介包装,负责项目档案库、外商资料库和海内外招商网络的建立与管理。组织、实施并参与各类招商活动,传递发布招商项目信息。

(4)组织入园项目的审核、考察、接待、洽谈、签约和统计工作。  

(5)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负责投资项目选址、报批、税务登记、工商注册、商品检验、土地规划等手续办理服务工作。

(7)负责园区内各类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8)负责协调投资项目年检、纠纷处理等后续服务工作。

(9)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内部设立办公室、项目服务部、企业服务部、安全环保部、招商部、开发公司。

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财政局化工循环产业园分局内部设立办公室、会计核算科。

2025年,实有人员38人(行政在职人员0人,行政全额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0人,事业一类人员32人,事业二类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三)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构成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本级

2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财政局化工循环产业园分局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园区的发展规划;拟定和执行园区有关招商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园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园区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和解散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指导、监测、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2)指导园区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汇总编报园区年度进出口指标。

(3)编制园区招商资料,做好招商项目的策划分析和推介包装,负责项目档案库、外商资料库和海内外招商网络的建立与管理。组织、实施并参与各类招商活动,传递发布招商项目信息。

(4)组织入园项目的审核、考察、接待、洽谈、签约和统计工作。  

(5)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负责投资项目选址、报批、税务登记、工商注册、商品检验、土地规划等手续办理服务工作。

(7)负责园区内各类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8)负责协调投资项目年检、纠纷处理等后续服务工作。

(9)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预算收入148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8.5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支出148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6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0.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项目支出904.88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5年部门预算比2024年预算增加9.04%,上下年基本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化工园产业园机关运行经费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办公等费用。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万元,与2024年预算同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同比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较上年对比减少货物1.3万元,主要是减少打印纸的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末,国有资产总额384.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82.78万元(设备97.40万元,车辆50.52万元,家具用具34.86万元),无形资产1.87万元,长期投资200万元。本单位无价值50万元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专用设备。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我单位未使用地方政府债券。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预算安排项目经费904.88万元,主要用于园区运行监管经费、招商经费、智慧平台运维经费、管廊公司运行维护财政补贴资金。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总体项目资金情况为904.88万元,整体绩效总目标为904.88万元。本单位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加大整合和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单位超过300万元项目纳入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重点项目:园区运行监管经费项目490.93万元。

主要内容是:确保化工园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服务企业,发挥化工园职能。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保障园区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提升企业满意度;保障园区故障及时处理,增强各部门协作性。

成本指标:专项经费超标率为0。

产出指标:园区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大于等于3轮;日常巡查及时性100%。

效益指标提升园区安全事故下降率大于等于20%。

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五、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其中附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医疗保障(21011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46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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