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是荆门市公安局派出机构,主管高新区·掇刀区社会稳定和治安工作,负责国内安全、治安管理等工作。根据荆编文〔2016〕37号文件精神,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区“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3、抓好全区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4、组织全区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组织全区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组织实施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7、做好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8、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管辖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9、做好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2、组织全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13、承办全区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管理分配全区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14、承办区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5年纳入掇刀区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个。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设执法勤务机构七个:指挥中心(办公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刑事侦查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禁毒大队(加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综合管理机构四个:政工室、纪委(加挂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法制大队(加挂信访室牌子)、警务保障室。派出机构七个:掇刀石派出所、掇刀石刑侦中队、白庙派出所、白庙刑侦中队、麻城派出所、团林派出所、宏城派出所。
2025年,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实有人员381人(行政在职人员138人,其他243人);离退休人员43人(退休人员43人))。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盘活传统优势“存量”。一是进一步彰显铁军底色。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要位置,以党建为引领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强化全警理论武装,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打造“目标责任-过程执行-监督评估-改进问责”工作闭环,确保上级的部署坚决落实,上级的指令高效执行,以工作实绩践行“最可靠”的政治忠诚度。二是进一步擦亮护企品牌。深化“警企党建联盟”品牌创建,建立常态化警企沟通联络机制,做优做实“项目警长制”,加大“重大涉企案件当场立案登记先行区”等掇刀护企特色品牌创建力度,为企业构筑全方位安全防线,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锋芒打击利刃。搭建“大侦查+小战队”主战机制,构建分局大队、片区战队、驻所中队、社区办案队四级联动作战模式,紧盯传统侵财、电诈等高发、难点项目,保持人均打处优势,压缩破案周期,提升现行侵财案件破案率,打出声威、打出士气、打出“最平安”的社会认可度。
(二)用好改革创新“变量”。一是深化“情指行”激活“智慧大脑”。对标“1+4+N”实战体系部署,将“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延伸至警务运行的每个环节,持续高效运转维稳工作3+X联动机制,扎实做好敏感节点及重要节假日的安保维稳,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二是深化公安改革强壮“主防筋骨”。稳步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聚焦实战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搭建“融入市局圈层防控,做精分局网格防控,引领社会群防群控”的一体化防控体系。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做实做强社区警务团队,深化重复、扬言“两类警情”治理,拓展中心城区“四道十九防”、产业园区“警企联盟共同缔造”、乡村“片区综合治理”三项治理模式,全力防风险、治未病。三是深化执法责任体系改革打造“掇刀样板”。坚持落实法制讲评会、“红黑榜”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教导员管法制”走深走实,加强警情抽查、案件评查,加强民警日常执法教育引导,对突出执法风险隐患开展重点清理,不断提升执法监督质效和执法问责力度,持续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
(三)释放支撑保障“增量”。一是强化基础支撑。加快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改建进度,抢抓建设机遇,强化硬件支撑,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强化科技赋能。推进“智慧公安”建设,推进预警防范区等治安防控体系创建。积极参加省、市公安改革创新大赛,开发一批“预警风险+精准研判”模型和应用,扩面提质试点平台应用,最大限度赋能基层一线实战。三是强化人才保障。分领域建好后备人才库、分层级建好足迹档案库、全覆盖建好典型素材库,紧盯预审、群众工作、情报研判等人才紧缺方向,传承“老带新”,优化“师徒制”,做实“传帮带”,在实战中全方位培养骨干尖兵,为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四)激活队伍建设“能量”。一方面,从严治警正警风。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着力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体系,持续巩固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等活动成果,进一步深化“回炉重塑”震慑作用,强化日常预防、警示教育、监督检查,着力转变工作作风,确保警钟常响、发条常紧。一方面,从优待警励警心。创新干部考察看、听、查、问、访、谈、评、述、考、察“十字工作法”,构建跟踪培养、典型宣传、表彰奖励、储备使用、职级晋升“五位一体”荣誉激励机制。研究探索容错机制,建立困难诉求逐级帮扶、维护民警执法权威、队伍状况分析研判“三项机制”,以落实家访慰问、开展功模休养、提供就业就学支持等“小切口”打好爱警暖警组合拳。
三、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预算收入905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53.4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支出905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3.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06.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99万元;项目支出5289.5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5年单位预算比2024年预算增加23.5%。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办案业务项目经费,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保障支持。二是增加中心戒毒社区项目经费,进一步巩固中心戒毒社区建设成果。三是智慧小区建设,强化信息化建设。四是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改善实战装备设备,强化硬件支撑,提升办案执法能力。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393.99万元,主要用于分局日常公用支出。支出明细:办公费40.69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5.00万元、电费65.00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差旅费40.0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80.00万元、工会经费20.00万元、福利费4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万元、物业管理费2.00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99同比持平,主要原因:一是人员与去年持平;二是经费管理未发生变化。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73.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2万元。与2024年预算同比持平,原因分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未出现超支现象。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808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10万元,服务类预算500万元,工程类预算2,298.00万元,较上年1530万元上升83.5%。原因分析:业务技术用房改造费用支付,智慧小区的建设费用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 年,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资产净值合计 1857.05 万元,与上年度净值1467.92 万元相比,增加 20.95%,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业务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动工,项目尚完成竣工验收,按合同预付工程进度款,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账务处理,导致流动资产总数增加。其中流动资产净值672.15 万元,占资产总额 36.19%,与上年度净值187.66 万元相比,增加 258.17%,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业务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动工,项目尚完成竣工验收,按合同预付工程进度款,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账务处理,导致流动资产总数增加;固定资产净值1007.88 万元,占资产总额54.27%,与上年度净值1143.12 万元相比,减少 13.42%,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资产老化导致折旧幅度大;无形资产 净值42.27 万元,占资产总额 2.28%,与上年度净值21.95 万元相比,增加92.57%,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新购办案分析软件。(备注:以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填报)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我单位使用地方政府债券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度,本级预算安排重点项目11个,5289.5万元。根据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对预算安排的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予以细化、量化。在项目预算执行中,本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运行状况良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为:辅警经费1358万元、办案业务经费320.00万元、治安管理工作经费33.5万元、中心戒毒工作经费40万元、禁毒工作经费60.00万元、保运转支出500.00万元、基层派出所建设项目30万元、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资金2298.00万元、公共视频监控运行维护费50万元、设备购置180万元,智慧小区420万元。整体绩效总目标为一是推进平安掇刀、法治掇刀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二是强化反恐维稳处突工作、防范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深化平安建设,提升群众平安指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四是缉毒及禁毒宣传教育达标;五是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本单位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加大整合和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重点项目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320万元。
主要内容是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推进平安掇刀、法治掇刀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2.强化反恐维稳处突工作,防范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3.深化平安建设,提升群众平安指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产出指标:公安工作综合排名合格。刑事案件破案绝对数≥90%刑事案件打击处理数≥300
满意度指标:对公安工作满意度≥80%。
重点项目2: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2298.00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工程、技术设备及设施采购、室外配套工程等。彻底解决目前掇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设施不全的问题,推动本地公安基础设施标准化,提高公安机关依法、文明、科学管理能力,确保全面覆盖有效实施防控。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改善业务技术用房条件,完善业务设施和环境,提高公安机关依法、文明、科学管理能力。
产出指标:指挥中心用房572平方米、办案用房500平方米、刑事技术用房2050平方米等
效益指标:刑事科学技术室达标
重点项目3:辅警经费1358万元
主要内容是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检查以及协助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救助受伤受困人员,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反诈骗等宣传。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数据分析、安全监测、通讯保障、非涉嫌财物管理、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检查以及协助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救助受伤受困人员,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
产出指标:开展治安巡逻、检查以及协助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50次、开展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60人次、开展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救助受伤受困人员≥10人次、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反诈骗宣传≥50次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0%
五、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其中附表4-8《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医疗保障(21011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