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樊桥水库管理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樊桥水库管理处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樊桥水库管理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四、樊桥水库管理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樊桥水库管理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樊桥水库管理处是掇刀区水利和湖泊局主管的二级单位,主管水利工程正常运行,负责防洪、工程管理、灌溉、水库综合经营等工作。根据相关要求,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辖区内防洪、抗旱、农业灌溉及综合经营服务;
2、负责水库枢纽工程、灌区工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工作;
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5年樊桥水库管理处内设机构有2个,其中:分别为财务室和工程管理办公室。
2025年,樊桥水库管理处实有人员11人(事业一类人员5人,其他在岗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人)。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负责辖区内防洪、抗旱、农业灌溉及综合经营服务;
(二)负责水库枢纽工程、灌区工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工作;
(三)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樊桥水库管理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预算收入10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5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支出10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5年单位预算比2024年预算增加3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公用运行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明细:办公室0.3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6万元,维修费0.6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福利费2.4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万元同比上升2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同比不变,原因分析:无此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0万元同比不变。原因分析: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末,樊桥水库管理处资产总额759.3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4.2万元,固定资产153万元,无形资产0.1万元,公共基础设施1991万元。(备注:以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填报)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我单位使用地方政府债券0万元。
四、樊桥水库管理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度,本级预算安排重点项目2个,2.4万元。根据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对预算安排的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予以细化、量化。在项目预算执行中,本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运行状况良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为良好,整体绩效总目标为提升水库管理水平,改善水生态环境,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本单位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加大整合和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重点项目1:河湖长制工作经费项目0.4万元。
主要内容是水库巡查、水面环境保护、生态修复。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水库巡查覆盖率100%,公众满意度95%以上。
成本指标:环境污染率。
产出指标:年度巡查次数。
效益指标:水质改善情况。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
重点项目2:水库运转支出项目2万元。
主要内容是用于水库日常维护、设备更新、安全管理等工作。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确保水库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其防洪、供水、灌溉等重要功能。
成本指标:预算控制率
产出指标:设备维护数量
效益指标:供水保障情况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
五、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医疗保障(21011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