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是2022年6月区城管执法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承担城市河道保护和管理的相关事务性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城市河道设施维修管理;
2、负责沿河绿化建设监督管理;
3、负责沿河道路清扫保洁及占道监督管理;
4、负责查处占用、损毁河道设施,影响河道畅通、破坏河道环境卫生以及其他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机构设置
2025年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内设机构有0个。
2025年,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实有人员6人(全额事业编3人、用工额度3人);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河道全方位巡查
(二)全面开展河道卫生环境清理活动
(三)全面开展河道清淤疏浚行动
(四)全面开展河道基础设施建设
三、 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预算收入50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89万元。2024年预算收入26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7万元。2025年预算收入增加(减少)247.19万元,同比增加(减少)94%。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支出503.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428.19 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原因分析:2025年预算编制系统中增加河道保洁、河道维护项目,增加金额248.1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16万元;公用经费保障减少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运行经费6万元。支出明细:办公室6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同比上升或下降1.17%,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4年预算同比增加0万元,原因分析:公务车保险及加油。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货物类1万元,较上年增长1万元。原因分析:2024年新置办办公家具。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末,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4.6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6万元;车辆11.08万元。(备注:以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填报)
(六)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四、荆门市掇刀区城市河道管理中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度我局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河内及河岸保洁:186.55万元
(二)河岸绿地管护:132.07万元
(三)河内及河岸垃圾清运:42万元
(四)河道生态修复(闸门维护、护坡、护栏、四害):29.37万元
(五)小游园和厕所维护:31万元
(六)水质检测:7.2万元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我局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5个,全部纳入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428.19万元,其中:数量指标:5条共22.82公里的河渠;
质量指标:保证河道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时效指标:全年;
成本指标:428.19万元;
重点项目5项目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数量指标:5条河道日常管护及保洁;
质量指标:河内及河岸保洁、河岸绿地维护、河内及河岸垃圾清运、河道生态修复、小游园和厕所维护、水质监测;
时效指标:全年;
成本指标:428.19万元;
五、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
六、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拨款,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文化事业单位的演出活动、教育事业单位的教学活动、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活动、卫生事业单位的医疗保健活动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专项补助收入(包括上级转移支付、省市专款等)。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各项收入。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