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掇刀区财政局团林铺分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掇刀区财政局团林铺分局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掇刀区财政局团林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四、掇刀区财政局团林铺分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掇刀区财政局团林铺分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掇刀区财政局团林铺分局为隶属于区财政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辖区财政收入的组织,支出的安排;
2.负责“三资”监管、惠农资金发放、财政资金监管;
3.综合财政预算的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2025年纳入掇刀区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个。
2025年,分局实有在职人员12人(全额事业人员7人,临时用工额度1人,临时聘用人员4人),退休人员9人。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乡镇财政收支预算编制与执行;
(二)乡镇行政单位及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资金的代管;
(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各项涉农扶贫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四)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及优抚资金的发放;
(五)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和信访维稳等);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扶贫、创城、秸秆禁烧、征地拆迁、防汛抗灾、乡村振兴)等。
三、 掇刀区财政局团林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预算收入17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9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支出17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8.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5年单位预算比2024年预算减少1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0.92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5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团林财政分局运行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分局日常运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办公费2.8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福利费3.84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持平。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同比减少50%,原因分析:本年度节约成本,将该支出缩减50%。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2万元,其中:采购复印纸、电脑耗材、设备维修、印刷服务等,较上年减少2.8万元。原因分析:单位节约成本,根据实际需要缩减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末,团林财政分局资产总额1298.12万元,净值933.68万元。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无。
四、掇刀区财政局团林铺分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度,本级预算安排重点项目1个,3万元。根据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对预算安排的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予以细化、量化。在项目预算执行中,本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运行状况良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整体绩效总目标为合理保障解决团林财政分局日常运转经费开支。本单位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加大整合和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重点项目:乡镇运转经费项目3万元。
主要内容是:非税收入返还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合理保障解决团林财政分局日常运转经费开支。
成本指标:对开展非税收入工作合理安排的影响明显。
产出指标:经费兑现拨付率等于100%,资金支出合规性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
效益指标:对缓解日常运转经费压力的影响明显。
满意度指标:服务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100%。
五、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后,其中附表4-8无数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医疗保障(21011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